
电子产品经销商协议,电子产品经销商协议书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电子产品经销商协议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电子产品经销商协议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我是一个产品的地区级总代理、如果我想找经销商、我们该怎么定协议、怎么合作?
作为一个地区级总代理,找经销商定协议,要保证双方的利益。
首先你要核算成本,你的进货成本是几折,可以拿出多少利润点做促销活动,或者返利给经销商。
然后经销商首批进货多少,可以得到什么优惠政策,年出货多少,年底可以拿到多少返利。
签好合同就行了!
个体工商户可以签购销合同吗?
个体工商户可以签购销合同的。只要个体工商户对外发生销售货物或者采购原材料等业务,就应该与对方签订购销合同,以确保购销业务的顺利完成。
购销合同签订后,要诚实守信,无论***购还是销售,都必须严格按照购销合同的每一条款,一丝不苟的履行合约。
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必须有合同?
公司派你出差,你用现金付住宿费,酒店开给你增值税专用***,总不能要求和酒店签个合同吧!你到卖场买几百元办公耗材,卖场开增值税专用***给你,难不成你要和卖场签个合同!
所以,答案很显然:增值税专用***不是必须有合同。只要业务是真实的,业务单据(物流单、验收单、服务清单等)保留好,又有增值税专用***以及付款凭证,足以证明业务并非虚***,基本没问题。
但如果是虚***交易,虚开增值税专用***,那就是犯法了,很难自圆其说,有合同也是***合同。
当然,从生意安全性出发,避免后续一系列问题***,企业间生意往来都会签订购销合同或服务合同,约定价格、收付款账户、违约责任等。但合作久了,双方知根知底,也未必会签订合同,一般延续习惯做法。
增值税专用***是否必须要有合同?
答案是非必须,但是建议有。从税局核查的角度来说,是实质重于形式,签不签合同不是关键的,重点还是看两者之间是否有真实的交易,增值税***的开具是否在真实交易的基础上。看到这里貌似可以送一口气,是嗬,不要合同也可以,但是经历过几次税局协查的我告诉你:最好还是有合同。
不管你的生产加工有几道工序,如果涉及对外的,税局一般会从三流开始查,资金流,***流,物流,而签订合作意向的合同是必须要提供的,其次才是资金流水,往来单据等。
那么签订合同到底中部重要呢?当然是非常重要的。
一、
从大的环境来说,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越来越完善,必然会走向法制化。在市场经济中的个体,必须要在法治允许的空间内,寻找自己的合法的利润空间。可以说依法经营是市场的要求。
二、
签订购销合同,以书面的形式约定交易中的细节问题,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交易对手的约束。在就交易过程中是存在风险的,***如对方违约,不能按时提供货物,影响自己的进度,或者质量出现问题,没有合同,以何凭据***?
三、
在企业经营中,签订法律合同,可以提高企业的法律素养,完善企业的内控制度。现在好多企业都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,所以没有专业人士指导的合同,容易引发争议。而经常签订法律合同,可以提高企业在这方面的认识,从而做到未雨绸缪,更好的为企业的运营做好规划。
综上所述,增值税***开具,不一定需要合同,实质重于形式,但从防范风险,企业内控,和提高企业的法律素养方面来说,还是很有必要签订合同的。
没有规定。企业在京东买台电脑,肯定无法签合同。金额较大的满意或服务,会签订合同,但不是为了专用***才签合同。***出现异常,会核实业务真实性,这时税务局会要求提供合同,但合同的效力较低。
企业间经济业务特别是贸易往来一般是要签订合同的,以规定双方应有的权利、义务、责任,约束双方交易行为规范,增值税专用***是否必须要有合同,主要视金额大小:
1、一般而言,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是需要合同的,涉及购销业务的增值税专票,一般需要有购销合同和《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》,购销合同和《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》需要与增值税专票一齐钉入会计凭证,以证明经济业务内容、***的真实性;
2、如果是***购合同,有助于辨识对方是否是一般纳税人,***开具销货方名称是否与实际销货方(合同签订方)是否一致,避免出现三方***,造成虚开行为;
3、如果只是小金额的服务业增值税专用法票,如酒店的住宿费专票,就可以无需合同。
开增值税专用***可以没有合同,但购销双方必须有真实的交易。
企业在正常的购销情况下,是有合同的。但实务中却不一定,可以有,可以没有。你看税局核定印花税,其中有个税目,叫购销合同,是按营业收入的3/万计算的,不管你有没有签合同。
签合同和计算税额没有太大关系,签合同也和开专票,以及普票没有太大关系。企业发生了销售,没有签定合同,但视同签订合同,要缴纳税款;缴纳税款,理论上和有没有开票、有没有签合同没有直接关系。未签合同,但发生销售了,税法上视同签定合同。
另外,再说明一点,签合同和税额计算没有太大关系,但建议签合同,在法律上保护自身权益。
再补充说一下,上面的合同,只是说一般的合同,和计算税额没有太大关系。但如果签定的是分期收款合同,那缴税就按合同约定的来。
再䃼充说句话,你既然问到这个问题,就说明财务知识比较薄弱,建议大力加强。
只有送货单,没有购销合同,能***吗?
可以***,只是诉讼风险相对比较大。如果购买人认可的情况下,自然便于处理。如果购买人否认,或对送货单提出质疑,扯起来就比较麻烦,需要其他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持自已的诉讼请求,难度不小!
深圳婚姻与财富律师根据实际经验,直接通俗的解答一下这个问题。
从你说的这个情况看可以***,如果***,因为没有购销合同约定具体的交易情况。所以建议可以看一下双方往来文件中,或者是聊天记录中有没有关于这批货的价值,交付的时间,对方签收的情况,最好是将这些最基本的情况能够有相关证据辅以证明。
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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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咨询烦请私信。
如果送货单上有对方的签字就可以单凭送货单***对方。如果送货单没有对方签字,你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或者微信聊天等方式,通过询问对方欠你货款多少钱及什么时候还款的方式,对方对这个如果没有异议,则录音和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***。
可以的。
笔者所在的企业去年曾涉及到两***讼,都是只有送货单和结算凭证而没有购销合同,且争议下金额近200多万元,最后***以双方构成了口头合同且符合交易习惯为由予以判决,认定双方之间购销合同成立。
这二***讼是经过二审的,二审予以了维持。可见***对这类案件的审判,***用的是实质重于形式。这也符合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精神。
笔者也曾做过大量的审判工作,站在一个法官的角度去衡量,遵循实事求是原则,探究事实的本来面目,对这种只有送货单,没有购销合同的买卖,应予按购销合同予以认定。
所以,你可以以送货单为依据,依法向人民***提***讼,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!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子产品经销商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电子产品经销商协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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